(原标题: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)
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(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,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)
总则 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,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。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,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。
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
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,设董事长1人,独立董事不少于1/3,职工代表董事1人。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,董事任期3年,可连选连任。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,包括召集股东大会、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、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。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,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董事会会议的召开
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,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。 提案涉及公司党委会、经理办公会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前置程序的,应当按规定履行程序。 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包括代表1/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、1/3以上董事、监事会、董事长、经理、公司党委会等。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0日和2日分别发出,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。
董事会会议表决
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,表决方式为投票或举手。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,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的,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,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。
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
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,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,并在后续董事会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。
董事会会议档案
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、会议材料、签到簿、授权委托书、录音资料、表决票、会议记录、决议、决议公告等,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,保存期限为10年。
附则
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,修改时亦同。上一篇:没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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